关于庭前的准备,从我的经验来说,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从准备案卷的证据材料来讲,律师往往关注自己的当事人,以及和当事人有关的证人,但是和自己无关的同案犯,其他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可能会被忽略。实际上,整个案子的材料都很重要。举个例子,有一个倒卖文物的案子,公诉人问另一个被告人的问题,他的辩护人答不上来,这个问题同时也关系到我自己的当事人,当公诉人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进行了补充,向法官说明对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全面,他还说了一些什么观点,反而证明了他自己的观点。
一、刑辩律师要有缜密的思维一个擅长把握当事人心理,善于推销自己的刑辩律师固然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但高超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才是一个刑辩律师安身立命、完美服务好每一个当事人最重要的本领。从对不同罪名的区分、理解、到对程序的熟稔,都是刑事辩护律师不可或缺的素养。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元依法接受被告人李某某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担任其一审诉讼阶段的辩护人。通过阅卷及会见当事人,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辛普森的名人效应,从明星到杀人嫌疑犯的戏剧性变化,以及黑白通婚,可能还有性的问题,这一切要素完全符合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猎奇需求,于是从1994年6月17日辛案曝光开始,美国的各种媒体无一不竞相密集报道,规模空前。辛案因而被称作“世纪审判”。
我觉得马拉松不仅能强健体魄,还能锻炼人的意志。它需要坚持和耐力,这正如同我们法律人追求公平正义一样,也需要坚守。
交叉询问,是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都必须掌握的庭审技巧,尤其是辩护律师,因为,辩护律师的目的是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与证据,为被告人脱罪,要求辩护律师在公诉方的证据中,找出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从而说服裁判者,从而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而发现相应事实,庭审的调查阶段的交叉询问至为重要。
为什么有律师一律做无罪辩护呢?他从心理上可能主要因为委托人和家属当然希望无罪最好,轻判肯定不如减轻,减轻肯定不如免除处罚。但是往往很多时候,这样做,反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有个律师喜欢去找证人,法庭上问证人怎么回事。他们就说北京有个律师到这里来让我们这么说。弄虚作假,最重要的是踏踏实实地尊重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