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上述这些证据材料就是本案提交到法院的全部证据材料了,检察院是不会再进行补充的。如果说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一审开庭前再补充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在程序上是严重违法的。众所周知,刑事诉讼法属公法范畴,公法有一句有名气的话叫做“法无授权即禁止”,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未明确授权检察院可以在这个阶段可以补充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若检察院在此阶段补充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作为辩护律师视情况可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样是故意杀人案,同样是为“坏人”辩护,这一生一死的背后,是大众对辩护律师立场的截然不同——章莹颖案的辩护律师被民众指责为魔鬼辩护,实在是“丧尽天良”;张扣扣案的辩护人却因没把杀人者“救活”而遭质疑。
非典时期我办了一个案件,有人在流动售货车卖熟食,被告人要两个叉烧肉,不给钱,说自己是非典。被告人买菠萝也不给钱,说这年头给什么钱。检察院指控是抢劫罪。当时大家研究觉得,定抢劫是有问题的。如果律师严格按无罪辩护也不是没道理,因为抢劫罪就是不成立。但是非典时期,形势严峻,即使不构成抢劫罪,恐怕在当时也不可能做出无罪判决。所以这个案件是按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符合这个特征。所以,我觉得轻易不要去做无罪辩护。我们认为这个案件定抢劫罪证据不符合,是不是可以考虑按照寻衅滋事定。抢劫是三年起步,寻衅滋事是两年以下,结果判了两年也很重,但在当时的严峻形势下是必须的。
成功辩护所带来的荣耀和成就感转瞬即逝,而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才是一个刑辩律师在不断探索寻觅的zhui大动力。面对形形色色的案件,她永远选择法律、正义和理性,尽管前方可能遍布荆棘,但马靖云律师始终坚定前行,在路上。
李长青用一个月时间学会了左手写字,美术老师为了激励他,还给他举办过个人画展。李长青不断努力学习,积木及参加学校的活动,并且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当地县一中,多次被评为不错滴学生干部。
总有一种理想,让人奋不顾身;总有一种结果,让人欣慰不已。通过各种维权案件,委托人不仅收获了各种实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他们也和我们一起获得了成长。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被唤醒,他们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站着维权,而不是跪在公权面前乞讨,他们知道了官员不过是人民的奴仆,而自己才是这个行政单位的主人,他们体验了法律的威力,而不再相信和宣扬权大于法。这将成为他们人生历程中的宝贵财富,这也为威权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培养了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公民力量。法治的路漫漫而修远,我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