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团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嘱咐当事人(加害人)或家属,如果需要进行调解,尽量在公安机关主持下,积极赔偿,签订刑事和解协议,最好再取得谅解书(有和解协议,谅解书不是必要条件)。如果是争取刑事谅解书,最好也是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谅解书内容一定要包含赔偿的协商结果。
而根据中华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护时,辩护律师可以先就定性问题发表辩护意见,然后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
我们应该怎么理解刑事辩护?德肖维茨的核心观点:一是以攻为守的辩护策略,如果辩护是防守,我们不可能对所有的法律问题进行完美的回应;二是全力以赴,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帮助当事人;三是律师的职业伦理可以倾斜至帮助当事人,而不是只追求正义。
接到邀请看到这个主题时,我回想起那时候我和陈亮部长、聂律师三个人在北大高端刑辩学习班,当时学习的时候,陈瑞华教授说过一句话,他说“刑辩业务是律师业务中的高端业务”,由此想到:我们刑辩律师,在刑辩庭审的过程中开展的工作就是刑辩业务的尖端业务。因为在我们在庭审活动中,不是只有庭审这一个环节,是要综合前期很多工作融入整个刑辩业务中。
这段时间,杭州林姓律师,法律援助,这两个词背后的新闻事件,也着实让人们对刑事辩护,对法律援助律师产生了一些不好的观感。这两年,我也多多少少办了近十件法律援助案件。林律师事件热度已消,也还是想在该事件回归沉寂后,说说自己的一些寥寥心绪。
随后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新疆等地监狱,提审当年参与杀害梁某兴一案的其他同案已决犯人,把律师的取证堵死。
在庭审之前,应当做好万全的准备,这样才会有的放矢,首先我们要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必须要非常细致,其次,认真研究控方给出的证据材料,因为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可以阅览全部的卷宗材料,我们从材料当中可以找出很多的疑点,被告人可能不知道,但是律师经过专业训练,能够看得出来,我们可以跟被告人了解的很透彻,做好部署,准备在法庭上如何去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