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律师在实务中也不算少数,而且往往这类律师有很多都是通过亲朋好友同学介绍来的,有些碍于面子无法拒绝,有些手头案源缺乏为了弥补收入,在自身本并不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的情况下而办理案件。这些律师的特点如下:
但同样是正当防卫,以上两个案子因为有充分的证据而取得不错的辩护效果,夏俊峰案却以死刑收场。为什么?因为此案没有证据进行正当防卫辩护,当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关注时,人们讨论的焦点从夏俊峰和城管,转移到群众与管理层的对立。夏俊峰被塑造为英雄,英雄势必有反抗有对立有矛盾,而如果律师从城管有过错和夏俊峰的积极赔付行为来辩护,可能会有更好的结果发生。
4、练就一副好的嗓音。那些上天眷顾、天生一副好嗓子并可与播音员相媲美的人只要一张嘴就能吸引别人的耳朵。一位刑辩律师,如能具有令人着迷的磁音,同时在法庭辩论中亦能做到抑扬顿挫,那么,他的辩护很有可能会成为有效辩护,会成为出彩辩护。
我们知道刑法就是解决有罪和无罪、此罪和彼罪以及罪刑轻重的问题。那么刑事诉讼也是解决定罪和量刑的问题,首先是有没有罪,其次是什么罪,再说罪轻和罪重,整个刑事诉讼从始至终都是解决定罪和量刑的问题。
网络发达的当下,律师的辩护,都应该会有迹可查,它可能是一份申请,可能是一个庭审直播或录像,也可能是一份公开的判决等等,当然还可能是一篇被公开的“辩护词”。到底是刑事辩护,还是形式辩护,甚至是“明辩实诉”,总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你,在那些眼睛中,一定有刑案的当事人,当然可能还有当事人家属,抑或是媒体大众。
更神奇的还有人打印两套卷宗,把认为关键材料直接剪裁掉,重审装订成册,这应该是受李敖“裁书学习法”的启发,发明创造的。
“因为我自尊心很强,我是从严厉的师傅手下出来的,所以我会很特别注重团队成员的感受,更多的是严宽相济,以朋友的方式相处。”
面对业界多年来在思想层面的不同看法,在中国刑辩律师界,以田文昌老师为代表的资深大律师认为,刑辩律师所从事的业务才是高端业务,因为刑辩律师是为当事人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而辩,刑辩律师所从事的是无限崇高与正义的事业,这种事业可以保障人权,促进和推动司法公正,对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田文昌大律师关于此争论的看法很有见地,听后让人有振聋发聩之感。但是,笔者在此亦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无论是刑事辩护业务还是民商业务,无必要定要分个高下。作为律师而言,不管做什么业务,只要件件能做好,只要件件能做到极致,窃以为,这就是高端业务。那种非要在不同业务之中决个三六九等出来的思想,个人觉得一是没必要,二是也缺乏看得见或具体衡量的标准。试问,什么是律师业务的“高端”,什么又是“低端”?恐怕无人能说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