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安抚涉案人员情绪。看守所内固定时间吃饭固定时间休息,初被限制人身自由,涉案人员无论从心理还是身体上都难以适应,所以律师去会见,对涉案人员的情绪起到很重要的安抚作用。
另外就是一些管辖权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的公检法没有管辖权,却受理了案件,那么作为律师,也可以提出这是程序违法。而同一个案件,在不同地方的法院审理,可能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所以解决管辖权的问题,有时候也能涉及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罪轻罪重的问题。
需要补充的是:律师在侦查阶段还需要向当事人了解是否存在对其有利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即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材料线索)。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有全面收集案件证据材料(既包括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材料,还包括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的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思维集中于破案、打击犯罪,则很容易忽略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因此,如果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而侦查机关没有收集的话,辩护律师则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申请书》《关于××被控××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律意见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等一系列的辩护文书,以争取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
辛普森的名人效应,从明星到杀人嫌疑犯的戏剧性变化,以及黑白通婚,可能还有性的问题,这一切要素完全符合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猎奇需求,于是从1994年6月17日辛案曝光开始,美国的各种媒体无一不竞相密集报道,规模空前。辛案因而被称作“世纪审判”。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涉嫌的罪名有清醒的认识。
大妈见到你父母,说你帮她卖了一下午的水果,七十算是“奖励”,父母很高兴,还把你一顿夸,象征性收了二十,留给你五十,让你随便花。
也就是说,首先要确定目标在哪里,之后要搞清楚案件现状如何,最后,为了实现目标,必须在现状和目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