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听了某刑事大律师的讲座之后,又促使我对一个争论已久的话题陷入了深思,那就是什么才是律师的高端业务?到底是民商诉讼、非诉讼业务,还是刑事辩护?关于这一问题,迄今为止,尚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据笔者所知,在律师界,有些律师认为诸如金融、证券、投资并购、资产重组等业务才是律师界的高端业务,而像刑事辩护这样的业务,根本靠不上边。理由在于:办理刑事案件,对于律师来讲风险很大,这种风险来自于大的法治环境、司法机关、当事人本身、律师自身以及同行。除去需要时刻防范的职业风险以外,很多刑辩律师的辩护费用及整体收费水平也不尽如人意,在总体上,若与做民商业务的律师相比,要差好多。而且,zhui重要的是,做民商业务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无需像刑辩律师那样冒很大的风险,一旦搞不好,人没“救”出来,自己先倒进去了。
2、和家属沟通次数较为频繁,因家属介绍而来的渠道关系,导致此类律师往往不会摆出律师的“架子”,和家属距离感较少,因此会不一般耐心接听家属的每一个电话,让人认为其对此案不一般上心,用来弥补其对案件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水平的不足。
侦查阶段,涉嫌销售假药六十多万元,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介入,之后便和原先委托的律师认真研究卷宗,终于找到突破点。
大家想,这个案件拿来以后,不顾客观事实,也不顾正确情况,一律做无罪辩护。也许会在几十个案件、上百个案件遇到一两个,但是成功率有多高?
(4)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本家的一位叔叔建议把我送到北京积水潭医院zhiliao。然后,我被拖拉机载着一路颠簸奔向十公里外的固城火车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站。这里有一趟从保定发往北京的慢车停靠,上了车,人们给我腾了一排座椅,让我躺在上面。此时,伤口开始疼痛起来,我咬紧牙关,没落一滴泪,继续安慰我可怜的父亲。
事实上,地球上上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在如何取舍问题上,我以为应当遵循“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换言之,世间之事的合理性无相对的而只有相对的。法律在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方面的作用也同样存在着抓大舍小的价值取向。辩护律师的作用正是在于通过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制衡司法机关在追诉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侵害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而达到维护行政单位法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