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点说就是先无罪辩护再罪轻辩护。《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
在活动开始之前,天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无讼网络科技创始人蒋勇律师邀请各位刑辩人一起参观了天同西院刚刚落成的法律文献资料馆。蒋勇律师幽默到位的生动讲解让各位刑辩律师们感受到了天同所的文化传承和办所理念,以及蒋勇律师个人的独特魅力,更加拉近了刑辩人与天同、与无讼的亲密关系。
原案8名已决罪犯中有7人分别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向原案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供述:他们受容某良指使;纠集、密谋、组织、策划;参与试枪并提供枪支杀梁某兴;事前提供经费和事后提供报酬,进行报复梁某兴和罗某。
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因此该阶段律师工作主要围绕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遗漏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罪轻或无罪)、是否需要收集新的证据、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等方面提出律师意见。
不管案件来源是家属的付费委托,还是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委托,律师辩护服务的对象都不会变,仍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都不应让当事人觉得,在案件立场上,你这个本应是来帮他的辩护律师背叛了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但是如果你如实介绍一下他的家庭实际困难,他们家上有老下有小,老母亲80多岁还得病了,下面还有两个孩子,家庭生活负担非常重。你这个案子判缓刑的几率会高。法官也有父母,有时候律师拿着孩子的照片给法官看看这个效果非常好。
但是对于媒体监督也要慎重处理,对于一些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不能跟媒体透露的,如果引起严重后果,是要判刑的,媒体本身也会受到刑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