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写的这些法律知识,点赞,一字不差地看完了,收到判决书不服但无语,没文化老百姓也不懂法律当初请不起律师,现在感觉自己都是冤
梁雅丽:简单来说,就是三个字:使命感。如果仅仅把刑事辩护作为一个普通的业务去做,这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普通业务,你就不会去追求卓越,追求更高。
刑辩律师最大的痛点,不是频繁的会见,不是连续数日的庭审,更不是当事人的不理解,也不是个别公检法无故加之的刁难。
上周五,张凯律师做客炜衡刑辩讲习所,与众多观众在线互动。他在个人的微信公众号中对主讲课程《刑事辩护困境与策略》做出这样的预告:
学术成就:工作之余,马律师亦笔耕不辍,取得了丰硕的法学研究成果,出版有关法学著作、文章若干篇,其中数篇被《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安徽大学学报》、《学术交流》等国内顶级法学核心期刊收录,其论文《法律解释视域下的律师沟通之维及其法治意义》获中国法学会学术论文二等奖,其论著《律师商谈沟通与司法商谈机制的构建》入选上海市律师文库,并于2018年7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用这种方式寻找律师是因为在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门口会存在较多的律师广告和招牌,规模大的可能会有办公室、店铺,规模小的可能仅是一张“刑事辩护”或“取保候审”的招牌。这种方式可能是目前找刑事律师较为普遍的方式。就笔者分析,这种方式有其固有的优缺点。
法庭设置了三方结构,法官处于居中的裁判者地位,通过听取公诉机关的指控,同时关注到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依照其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而公诉机关追诉犯罪以进攻为手段,只要能够认定被告有罪的证据,公诉机关几乎不会遗漏,但是对于证明被告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证据,这个重任就落在了辩护律师的身上,首先,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工作者,我们站在被告的角度,防御公诉机关滥用追诉权力,其次,我们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一切的定罪量刑都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达到上述标准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能否抓住一个案件的核心环节,体现一个律师的业务水平,其实律师辩护和法官办案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我很喜欢那些单刀直入言简意赅的律师。我开庭特希望辩护人把重点说出来。很多律师喜欢长篇大论,有的辩护词写的像中篇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没重点,全面铺开像撒网一样最后反倒效果不好。所以抓住核心环节,就能一锤定音解决问题。比如,一看这个案件做无罪不行,证据很充分,可以罪轻辩护,被告人从轻处罚,自首、立功、退赃,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