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控方不能问“在等公交车的时候,你有没有看见被告人打一个女人?”因为这是有争议的,是不允许的,此时辩方必须迅速反驳。控方应当这样问证人:
无论如何,辩护律师伪造证据、教唆被告人及证人做虚假供述和虚假证言,是绝对不允许的,这本身就涉嫌犯罪,辩护律师可以保守秘密,但不得实施积极的歪曲事实的行为。
第一个,发问环节,在发问环节我们要搞清楚目的是什么。我认为发问的目的是要揭露有利于我们的客观事实或者找到跟控方指控事实相矛盾的事实,我们在发问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跟当事人前期的沟通,和当事人交流的时候,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不会出现歧义的语言,使当事人能够准确回答我们的问题。
关于庭前的准备,从我的经验来说,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从准备案卷的证据材料来讲,律师往往关注自己的当事人,以及和当事人有关的证人,但是和自己无关的同案犯,其他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可能会被忽略。实际上,整个案子的材料都很重要。举个例子,有一个倒卖文物的案子,公诉人问另一个被告人的问题,他的辩护人答不上来,这个问题同时也关系到我自己的当事人,当公诉人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进行了补充,向法官说明对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全面,他还说了一些什么观点,反而证明了他自己的观点。
宁冒风雨雷电翱翔万里长空,不甘米谷窝棚踯躅方丈小园,这是李长青律师人生的经历磨炼,从读初中时,李长青律师把这句话作为了自己的座右铭,一生铭记于心。
事发后,被害人家属层层上访到处投诉叫冤,向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投诉,向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事发当地政法机关投诉,要求有关部门给予重视,缉拿逃犯容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