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宝贵的就是自由,在疫情期间我们被隔离在家,不能出门,我们都潜在的意识到我们是不自由的,更何况深身陷囹圄的被追诉人,在被追诉人羁押于看守所之后,他所见到的第一个可以为他提供帮助的人就是律师,他们往往急于表达自己无罪及罪轻的观点却又不知如何说起,所以我们在会见前要做好会见提纲有的放矢,以第一次会见为例,在做完简要的自我介绍及团队介绍后,在第一次会见被追诉人时我一般都会告诉他,一个刑事案件最基本的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你要按照这个思路,结合公安机关对你的讯问把案件情况和我讲一讲,在你讲这个问题之前你先思考2分钟,我会通过公安机关的讯问情况去判断他的侦查方向。让他的诉说结合案情且经过大脑的思考,让被追诉人的诉说有呼吸感及时做出回应因此我的建议是,你可以适时对他的陈述进行总结或不时的重复,有些我常用的如:“嗯,你继续说吧!”、“嗯,你说的我非常理解!”、“唉,不会吧?侦察机关会这样做吗?没事,如果要真是这样的话,我来替你控告申诉等等。
(1)律师去当年审判杀害梁某兴一案的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申请调取审判记录和判决书,开始不顺利,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取到。(2)阳江监狱取证,当时辩护律师到监狱会见已决犯非常艰难,先要经过审批。在阳江监狱取证“惊心动魄”,律师到监狱会见原案两名已决犯,他们都推翻了原案的供词,说:容某良当年没有参与杀害梁某兴一案,是有人让他们说的。
对于已经找过刑事律师的你而言,是否能将你的律师和上述三类对号入座呢?当然,小编也只是从自身对于刑事辩护圈内的典型情况来分类的,并不代表一定如此,但是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精雕细琢配上大师的手笔一定会出更好的艺术品,希望您家属的刑事案件也能够是一件非常成功的艺术品!
第三点,具体如何发问、如何质证、如何辩论,我觉得这是一个更深更细的专题,在此也不便展开,同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我在此就一些常见的在每个阶段综合性的问题与大家分享:
近来,有一段李长青律师作为廖海军辩护律师在廖海军无罪判决之前,接受媒体采访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当时,李长青律师接受媒体采访,从看完廖海军案的案卷起,我就坚信廖海军会判决无罪。在接受廖海军委托后,参与法庭审理,勘察现场,前后经历三次开庭审理,最终,在2018年8月9日,唐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去自由坐冤狱11年的廖海军被以及父母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