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某良作为最后落网的涉案人员,也作为杀害梁某兴案唯一一名被认定无罪的人员,在8名已决犯有7人供述称受容某良指使报复梁某兴和罗某的情况下,律师辩护难度可想而知。通过查阅原案庭审记录、判决文书和其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可知,本案主要定罪依据为各已决犯的口供,但口供与口供之间相互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辩护律师在诉讼程序中每一个阶段都认真分析、研究案情,指出据以定罪证据之间存在的瑕疵,穷尽一切合法手段为被告人重获自由而不懈努力。最终,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一审、抗诉、二审,历经2年多的时间,容某良最终被认定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一个案件,检察院主动撤回起诉,从广义讲这也属无罪案件。这是个非法经营案件,代理这个案件的律师挺年轻很厉害,当时她辩护的时候说得很少。该案中,被告人出售国家的专卖品。律师事前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有过一个批复,说这个行为在那个时候是允许的。所以她想方设法做了很多工作和努力,最后调取到了这个批复。非法经营罪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只要能证明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这个案件就是无罪的。于是,她到法庭以后,把国家工商总局批复提交到法庭,提出被告人的行为不应该按犯罪处罚。律师抓住这一点成功了。这个律师在法庭上没有滔滔不绝,就是拿出一个证据往法庭上一摆,就改变了诉讼走向。想做无罪辩护,一定要有真凭实据,要以事实为根据。
在当事人介绍案情的时候,律师可以针对案件的相关要素进行发问,比如被告人的年龄、刑事拘留的时间、逮捕的罪名,办案的公安机关,已经被拘留的关押机关等,这有利于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素,为下一步进行充分而详细的咨询打下基础。
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便是被告人不认罪或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庭在查明定罪事实后,还有义务查明量刑事实。而律师作罪轻辩护,就是在配合查明当事人的量刑事实。同时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可以在公诉意见的最后提出相关量刑意见,辩护律师也可以针对其量刑意见提出自己的观点。
像这样提出异议又说不出道理说反正我就认为不行。我觉得有时候理解包括尊重真是非常重要。还有一些律师侮辱讽刺公诉人或者是法官。比如公诉人有口音就说人家说话都说不清楚,舌头没有捋直。起诉书有一个错别字就揪住不放。这个时候就是相互理解,谁都有写错别字的情况。逞一时口舌之快,这个没有必要。很多很成功的律师,在法庭上非常尊重法官配合法庭。
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曾经如此说,“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其进一步对此给予解释,“我从来没有说我们律师不追求正义,但是我从来坚决不承认我们律师代表正义”。
社会职务: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哈尔滨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国际经济贸易商事调解员,上海市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
梁雅丽:对,开始法院只是让律师听。因为录音里二人的交谈是邯郸市的一个地方方言,我根本听不懂,包括邯郸本地的律师都听不懂。后来,我们想尽办法让法院同意把录音提供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