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得最多的应该是罪轻辩护。罪轻辩护要善于揣摩法官的心理,因为罪轻辩护都是在幅度之内的,或者减轻处罚。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做罪轻辩护的时候,律师有很多工作可做。比如常见的,首先被告人认罪。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财产类犯罪把赃都退了并且表示可以交罚金。伤害类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第三、律师本身也需要专业能力强,要比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的理解更精准。只有如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才会被法官、检察官采纳。
一审判刑一年十一个月,之后我们介入做二审,因为上诉人存在未遂情节,结合法律规定,经过法官秉公办理,二审改判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还有其他法律规定,比如《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
通过向一些技术高手(包括但不限于镐赞、林广军、莫丽冰)学习,结合自己办案经验,完全可以整理出来一套实操性很强的阅卷神器套装。
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往往通过“亡者归来”或“真凶再现”,而对于像杜培武、佘祥林、赵作海等这些受害者及他们的家人而言,“迟来的正义”造成的创伤是巨大的和无法磨灭的。坚定、彻底贯彻“疑罪从无”规则不仅仅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根本上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疑罪从无”规则应当从“纸面之法”真正转变为“实践之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5条明确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不受委托人的意志限制。”
马靖云律师曾承办一桩刑事案件,是一个大学毕业的24岁男孩到仓储公司当文员,伙同外人把公司价值100余万元的货物以45万元倒卖,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量刑在14年左右。家里对这个男孩给予了厚望,因此当男孩父亲找到马律师时,整个人几乎是崩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