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在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之后,我很荣幸地成为其中一名高级研究员,当然也非常乐意参与刑事法律方面的研究。我相信,法律人对于刑事辩护领域的法律研究,不仅能提升自身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同时也能为更多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法律人提供指导。
2.找到具体内容后,可以直接在页面上裁剪出所需要的内容,在裁剪的图片上,可以直接备注该证据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该证据的质证意见。
在侦查阶段,很多当事人及其亲属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1、会见嫌疑人,告知相应权利义务等;2、了解案情;3、传达亲情等。更有甚至的会认为律师应当都会嫌疑人做假口供,这些想法,聊法人认为是错误的,特别是假口供的事实,律师是要坚决予以杜绝的!
每次当女儿说要做服务员时,石佳佳律师都会说,你看服务员工资多低,经理工资多高,要想当经理就必须学好英语,学好英语工资就高了,这样女儿就会好好学英语了。
另外在司法实践当中,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在检察院都供得非常好,到法院请了辩护人就翻供。这个时候翻供,如果确实存在刑讯逼供则支持,必须要向法院说明真相,如果没有刑讯逼供,为什么要翻供?有的是在公安局不供结果到法院认罪如实供述,这是辩护人做了工作,最后就轻判了。
“李庄案”树立了一个非常坏的典型,那就是被告人为了活命,可以拿自己的辩护律师祭旗,动摇了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相互信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