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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煤矿曾由私人承包,私人分包给个人,个人又雇佣他人。上班第一天,劳动者受伤。劳动者先申请了工伤认定(无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市人社局在认定为工伤时认可事实劳动关系),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后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代理后,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人社厅要求市社保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该案劳动者应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国企煤矿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