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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可以什么都不懂,但是要懂得提出问题,并且是有用的问题,这是一项诉讼基本技能,需要长期积累和探索,以下是笔者在从业过程中总结的部分经验,与诸君分项,倘若对各位有些许帮助,实为万幸。
出生于燕赵大地河北保定的李长青,在14岁那年,遭遇了人生一场意外事故,失去了自己的右臂,肢体的缺失改写了他的人生轨迹。
我们经常听到,有人会把律师类比为医生,虽然这个比喻不一定较多面恰当,但如果用医生这个身份来比喻辩护律师工作的话,那就是:医生万万不能因向自己求医的患者,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就将自己的手术刀变成“屠刀”,即使那是一把文字上的屠刀。辩护律师的立场,也无非不过如此。
如果经常接触刑事辩护,我们经常会看有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时,会洋洋洒洒发表一大段当事人无罪的辩护意见,但之后话锋一转,说“退一万步讲,即便我的当事人构成犯罪,也属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实践中,有的律师让被害人和证人改证词。如果让证人翻供,这个证人首先就面临着两难选择,除非他能证明公安局对他是指供、诱供、逼供。否则,他改证词只能面临着两个责任,头部诬告陷害,第二伪证。往往是检察院事后抓证人,证人说是律师这么说的。律师让被害人和证人改变证词,除非你手里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弄巧成拙。因为被害人和证人一旦改变证词,确实面临的后果很严重。改变了证词,被害人就是诬告陷害,后果是很严重的。辩护人把精力用在这里我觉得还不如去想找到一些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能不能达成和解判缓刑。
这就是对于法条的理解力差异,但其实这种差异很好解决。我们较多面可以使用科学的解释方法,甚至本科生就可以给出一个完整的解释。木及个别的争议问题是律师之间关于职业伦理的讨论,也产生不了这种分歧。
“凭什么我就不适合?”从小有着强大自尊心、追求不错滴和真理、对所有事情都喜欢刨根问底的石佳佳律师每一步都走的更稳,她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做到zhui好。然而事实也证明她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