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笔者办理起N诈骗类刑事案件的经验,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通常会有以下内容,常见的讯问“套路”——
司法实践中,zhui常见的是由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出具的《谅解书》,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得另行民事起诉。但是由于该协议未经司法机关主持、见证,自愿性、合法性存在较大疑问,故不属于刑事和解协议。
二审法院认为抗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容某良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驳回。
第二,指派辩护。顾名思义,指派辩护就是公检法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辩护,或者法援机构根据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可以看到,委托辩护一般都是指派的法援律师,法援律师的辩护几乎相当于公益性质的,缺少对其的激励,所以一般法援律师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客观上不如有激励的情况努力。
为你写的这些法律知识,点赞,一字不差地看完了,收到判决书不服但无语,没文化老百姓也不懂法律当初请不起律师,现在感觉自己都是冤
实践中经常遇到三年以下的罪轻案件,辩护人坚决做无罪辩护,被告人一到法庭上就翻供,这是很不明智的。如:被告人可能判三到十年,虽然情节严重,但是有自首,有立功,有犯罪未遂,有这种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他有减轻处罚情节,可能从三年以上减到三年以下。对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律师首要做的就是争取判缓刑。判缓刑要认罪为首要前提。被告人拒不认罪法院只能执行逮捕,因为证据确凿,法院逮捕了不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都是不认罪。实践中,很多被告人取保了zhui后不认罪又给抓进去了。所以,律师这个时候一定要对委托人负责。另外关于提量刑建议。对于罪轻辩护,律师经常提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不要说具体的刑期,不要说我要求合议庭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者三年这样具体。所以罪轻辩护的时候,要经常进行换位思考从法官角度思考一下。
吴立伟律师向法制网记者表示,《办法》的意义还在于:zhui大程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进而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4、崇尚辩护无用论,这类律师的另一特点就是和家属表示辩护无用说,往往口头禅就是“已经构成犯罪了”、“再怎么狡辩用处不大”、“我看还是认罪走流程吧”,从心理学上说,属于因自己无法在某一领域有所成就,从而毁灭该领域专门性,在家属面前树立“不用找专门刑事律师”的心态,小编真想说一句:“不能帮助当事人也请别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