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律师常年从事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工作,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和人身暴力犯罪案件的辩护经验。张军律师一直以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为律师工作的核心目标,尤其擅长通过对办案人员心理及案件推进过程的精准把握及时调整辩护思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羁押时间。
第一,我们是为了谁辩护?当事人?委托人?显而易见,我们是为了当事人辩护。我们刑辩律师的一个辩护权是衍生自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律师做得最多的应该是罪轻辩护。罪轻辩护要善于揣摩法官的心理,因为罪轻辩护都是在幅度之内的,或者减轻处罚。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做罪轻辩护的时候,律师有很多工作可做。比如常见的,首先被告人认罪。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财产类犯罪把赃都退了并且表示可以交罚金。伤害类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可能是因为父亲是警察,从小耳濡目染,父亲接触过很多这样子的案件,随意从小就会比较好奇,再加上自己的逻辑性比较强也更适合做刑事领域。”
这场专属于刑辩人的轻松派对吸引了近30位刑辩导师的参与。本次活动是由北京高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斌老师联合无讼学院共同发起,同时为无讼学院刑辩导师群体赋予了一个共同的标签——“刑辩精细派”,这场活动也是专属于这一派别的年度狂欢。
对于受害人赵某某的陈述有数处前后矛盾,其陈述中一会儿“长江”是其男朋友,一会只是普通朋友,是网友,这种变化也可能是受害人故意不让侦查机关找到这名男子,总之对受害人的陈述要综合分析,不能简单断章取义,检察机关直接以其陈述内容作为指控证据存在重大错误。如果只是普通网友,受害人半夜去找这名男子干什么,该男子为什么对司机与赵发生的关系感到无所谓,更不存在报警。赵某某是否初次发生性关系也不能简单推论推测或者用赵某某父亲的证言证实,这严重违背基本生活经验法则,会得出荒唐结论。
这个问题,就说明委托人是真的不了解律师的职业和职责,因为,律师的基本职责就是为被告人争取罪轻和无罪,如果觉得一审法院判重了,上诉,这是基本的权利和救济渠道,如果通过律师辩护,二审法院改判减刑,是律师工作的最大成就,这里面,完全不存在怕不怕与一审法官搞僵关系的问题,他们本来也不存在关系,换句话说,即便律师与法官有很好的私人关系,他宁可弃辩,也不会在法庭上说:一审法官判得对,建议维持原判。
他为造成九死二十一伤的“无差别杀人案”凶手李晓明辩护,被受害者家属泼粪,被网友称为“屎尿人渣代言人”。